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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瑶萱做好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及官方解读) 【汇缴关注】围绕“四个关注”-中税网天运财税智汇

作者: admin  发布: 2019-03-16 分类:全部文章 阅读: 185次

张瑶萱做好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及官方解读) 【汇缴关注】围绕“四个关注”-中税网天运财税智汇

张瑶萱
【汇缴关注】围绕“四个关注” 做好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及官方解读)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又来了。本版从今天开始,设立“汇算清缴进行时”栏目,与大家一起聊聊汇算清缴实务上的那些事儿,欢迎大家投稿或提出宝贵意见。本期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人士撰文。2017年度汇算清缴期,一批新的税收政策、管理要求进入实施阶段,申报表也进行了修订,文章提醒广大纳税人予以充分关注。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定程序。近年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互联网+税务”和大数据应用为依托,汇算清缴管理改革快速推进,从完善纳税申报体系到精简报送资料,从单一事后风险核查到开展事前风险提示,在思想理念、制度机制和管理方式上不断调整、优化。2017年度汇算清缴期,一批新的税收政策、管理要求进入实施阶段,申报表也进行了修订,纳税人应充分关注。
关注申报表修订,准确选择填报表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在保持2014年版申报表整体架构不变的前提下,遵循“精简表单、优化结构、方便填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纳税人填报体验,在填报难度上做“减法”,在填报质量上做“加法”,在填报服务上做“乘法”。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为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取消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4张表单,调整后的表单数量为37张。
二是为落实捐赠支出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等一系列税收政策,修订了《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等表单,调整了《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等表单的部分数据项。
三是为减少涉税信息重复填报,对《企业基础信息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等表单的数据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四是根据有关意见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等表单中部分数据项的填报口径和逻辑关系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调整后的申报表继续采取了“组合型、多级式”的表单架构,以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重要征管事项的申报要求。从内容看,全套报表由反映纳税人整体情况和基本财务、纳税调整、弥补亏损、税收优惠、境外税收、汇总纳税等明细情况的“1+6”表单体系组成。从结构看,全套报表分为主表、一级明细表、二级明细表和三级明细表,表单数据逐级汇总,环环相扣。目前,申报表中的绝大多数表单属于选填表,纳税人可以根据行业类型、业务发生情况自行选择填报。(TPSZSMART按:参加后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关注最新税收政策,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陆续推出和完善了一系列减税措施,特别是2017年,更是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出“一揽子”减税政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
需要关注的是,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申报享受的时间节点有所不同。一些优惠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已经开始享受优惠,如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政策;另有一些优惠政策,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开始申报享受,如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又如对试点地区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等。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文件,提出了具体征管要求,相关纳税人应当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及时申报享受优惠。
关注涉税风险防范,加强内部合规管理
从2017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纳税人在完成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后,若选择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平台将自动对申报表内的各项数据进行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将风险提示信息推送给纳税人,届时纳税人可以根据税务机关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自行核实情况、查找原因,自行决定修改或者调整,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式的风险自纠。提示服务实施第一年,风险指标主要涉及申报表基本财务情况与财务报表信息差异、申报表内数据项逻辑关系、税收优惠申报事项与备案信息比对等基础事项风险,但是从全国情况来看,纳税人存在的涉税风险数量还是比较多的,有599.44万户纳税人选择接受风险提示服务,其中381.12万户纳税人收到风险提示信息713.52万条。针对以上情况,纳税人应当予以高度关注,一方面要提高纳税申报的责任意识,避免出现错填数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备案程序、未及时提交财务报表信息等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要仔细研读政策、如实申报相关情况。除此之外,汇算清缴也是纳税人对过去一年涉税事项的盘点、梳理和总结的过程,纳税人应以此为契机开展全面涉税风险自查,如开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风险自查,对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在汇算清缴时是否已经取得了等。
关注报送资料精简,规范留存资料管理
结合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持续精简企业所得税报送资料,切实为纳税人减负,将一大批资料由事前提交税务机关核查,调整为由纳税人留存备查。如2011年发布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2015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对28项优惠事项取消了除备案表之外的其他资料,另有3项优惠事项完全取消了备案资料;2017年下发的《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一次性调整或者取消了30项企业所得税资料的报送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凡是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信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只需要纳税人提供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但是,资料改为留存备查后,并不意味纳税人可以放松管理。留存备查的管理方式是以征纳双方的互信为基础和前提的,其资料也以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业务往来中常规取得或填制的证书、合同、协议、清单、清册、凭证、账册等为主,因此建议纳税人能够规范内部管理,确保留存备查资料的安全与齐备。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政策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予以发布,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9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进行了修改。为便于纳税人准确把握本公告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发布以来,对协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遵从度,加强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已不能满足纳税申报需要。为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优化、简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二、修订原则
为符合纳税人填报习惯,《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在保持《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整体架构不变的前提下,遵循“精简表单、优化结构、方便填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纳税人填报体验,在填报难度上做“减法”,在填报质量上做“加法”,在填报服务上做“乘法”。
(一)报表结构更合理
为便利纳税人申报,缩减申报准备时间,《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精简了表单,表单数量减少10%,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填报负担。
(二)落实政策更精准
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为了贯彻落实好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对相应附表或表单栏次进行了优化与调整。
(三)填报过程更便捷
为使纳税人能够准确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进一步优化了报表钩稽关系,为智能填报创造条件。例如,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小微企业优惠金额、项目所得减免优惠金额等事项均可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基础数据自动计算、填写。
三、主要变化
《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根据政策变化对部分表单和数据项进行了调整
为落实捐赠支出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等一系列税收政策,修订了《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等表单,调整了《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等表单的部分数据项。
(二)对部分表单进行了精简
为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取消原有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2)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3)等4张表单。
(三)对部分表单的数据项进行了优化
为减少涉税信息重复填报,对《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等表单的数据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四)对部分表单数据项的填报口径和逻辑关系进行了优化和明确
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和实施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A10803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部分数据项的填报口径和逻辑关系进行了优化和明确。
四、实施时间
《公告》适用于纳税人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应按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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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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