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全部文章/ 正文

财付通注册人身保险合同在这4种情况下可以被解除-保险365天

作者: admin  发布: 2017-06-25 分类:全部文章 阅读: 259次

人身保险合同在这4种情况下可以被解除-保险365天郑松标
今天早上听听秋的声音,在朋友圈发了一道考题,50多个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完整并正确的,小编有必要再给大家普及一些保险和法律(法规)常识。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李京华,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解除,一般由有解除权的一方向他方作出意思表示吴沐熙,使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归于消灭。
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对合同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承诺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但是法律也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变更或者解除已经依法成立且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以下是这道考题的答案:
投保人的解除权
《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猪之歌歌词,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眷恋夕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一项特权,与普通民商事合同有较大的不同。
《保险法》之所以作出这样规定,其法理是: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性合同,投保人为保障自己的保险利益与保险人签定保险合同,保险利益是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权利而产生,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任意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他可以选择保险或不保险、可以选择此时保险而彼时不保险,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险人。

保险人的解除权
由于保险人的特殊地位,各国立法都规定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投保人有违法行为或重大的、特别规定的违约行为。我国保险法也沿袭了这个规则,通过立法的形式严格限制了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此即《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令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朵拉玩宾果,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但是,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法》同时规定在如下情况下,保险人有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别的权利爱已过界,当然,作为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
1、《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吉达惨案。冉少平
2、《保险法》第27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寡妇王二嬢,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法》第32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富察贵人,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4、《保险法》第36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5、《保险法》第37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单身歌。”
此外江米糕,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则,法律不禁止保险人可以通过与投保人协商一致王晓男,达成解除保险合同的协议。

被保险人的解除权
很多人认为只有投保人才有合同解除权,被保险人并无此项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2条规定:“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和投保人撤销其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作出的同意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保险合同解除。”
被保险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保险合同不可缺少的主体朴知贤。作为保险事故的承载对象,被保险人以自己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合同的标的,当然应该给予保护。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订立死亡险,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实践中,被保险人虽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死亡险,但合同存续期间,其与投保人的关系可能发生变化,甚至恶化,被保险人不愿意投保人继续为其投保死亡险的,应该允许被保险人撤销同意的意思表示虞城天气预报,故《解释三》第二条借鉴域外相关规定,明确被保险人可以撤销之前作出的同意的意思表示,尊重被保险人的自主决定权。

法院的解除权
很多保险营销员为了推销保单,四处散发保险可以“欠债不还、诉讼不给、离婚不分、遗产税不交”的误导消息。

相比“避税”功能财付通注册,保险的“避债”功能更能引人关注。部分保险营销员打出保险能“欠债不还”的口号,将保险的“避债”功能吹得离谱。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陷入经济纠纷或涉嫌犯罪(如买保险的钱是非法所得,用保险非法转移财产、涉嫌用保险洗钱等等),人身保险合同将面临强制解除或由法院强制执行退保后获得现金价值。
浙江和江苏高院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合同存续期间,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归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大快活餐厅。

法院的合同解除权也是根据保单性质来决定的,对于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与疾病为投保内容的保单,通常不强制执行;而对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的产品(如投资连结型、分红型、万能型、储蓄型等)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保险咨询 加盟合作
微信:13301628195
关注《保险365天》
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 上一篇 下一篇 »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标签: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文章归档